关于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务资产处 发布时间:2012-06-25
点击量:
【字体:大 中 小】
所属各处、室、部、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农办财〔2011〕60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我所通用办公设备与办公家具的购置活动应按照规定的预算标准执行。具体购置费预算标准见附件。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农办财〔2011〕60号)